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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检微课堂】普法系列之《家庭教育日——检察官教你“依法带娃”》
时间:2023-05-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开篇语:

为进一步丰富普法宣传形式,提高普法宣传速度,强化普法宣传效果,“峰峰检察”公众号特推出《峰检微课堂》栏目,通过录制检察官讲法短视频,用鲜活生动的案例、通俗易懂的语言,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律知识,全面提升群众懂法、守法、用法意识。

家庭教育日——检察官教你“依法带娃”

——徐建雪

今天,我们一起共同学习一部事关千家万户的法律。那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这部法律让我们的家庭教育由“家事”上升到了“国事”,进入“依法带娃”时代。

我们说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其实家庭教育才是真正的起跑线。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共同生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协助和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

父母分居或者离异,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依法委托他人照护未成年人,应当定期了解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与被委托人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家庭教育应该教哪些内容?

1.教育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树立维护国家统一的观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家国情怀。

2.教育未成年人崇德向善、尊老爱幼、热爱家庭、勤俭节约、团结互助、诚信友爱、遵纪守法,培养其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

3.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引导其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

4.保证未成年人营养均衡、科学运动、睡眠充足、身心愉悦,引导其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5.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导其珍爱生命,对其进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网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6.是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养成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

家庭教育的方法有哪些呢?

1.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

2.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

3.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

4.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

5.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

6.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

7.平等交流,予以尊重。

家长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按照法律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或者非法阻碍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将承担不利后果,会被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将被要求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在家庭教育过程中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公检法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责令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教育有方,教无定法,关键是父母要真正意识到家庭教育的意义与价值,及时了解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自身育儿专业水平,享受与孩子一起成长的快乐。我们一起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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